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小眼管理,根据矿发《十项专业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小眼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小眼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由“十项安全专业”中小眼专业领导成员负责全矿小眼领导管理工作。
2、小眼管理领导小组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小眼管理情况,排查下旬小眼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抓住重点,制定措施,跟踪落实整改。
3、小眼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小眼安全检查,上井后召开专业小组会议,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管理规定:
1、小回采工作面小眼必须具备见三回一的条件方可回采,小眼应专眼专用,实行挂牌管理,确保畅通,人行眼无杂物及浮矸。
2、小眼内所有横贯应及时贯通,垛距符合技术的要求,在第一个横管贯通前,小眼内有人作业时,机巷运输机不得停运。
3、小眼及上山内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可靠。
4、人员必须在行人眼或行人上山上下,携带工具时,必须把工具系牢,多人同行时,行人尽量接近。
5、小眼内运料时,必须从材料眼内下,严禁木料无控制下放,下料时,下方设好警戒,严禁有人。
6、加强小眼和上山的巡回检查,出现失修的棚子,立即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7、小眼、横贯的支护质量要符合规程要求,四角抬棚要架设双面托棚。
8、小眼施工时要有防抽冒的专项措施。
9、小眼施工时,下货和行人要分开,严禁上山堵人。
10、小眼透窝前,必须根据测量提供的透窝通知单加固透窝点附近的棚子,清除周围的积水杂物。严禁透窝时发生冒顶和掉水事故。
11、施工回采工程小眼时,一定坚持顺槽透小眼的原则,严禁小眼透顺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