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铜诚公司的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体制,落实并执行本规定,搞好安全生产。
第三条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公司领导对所分管的系统、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五条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决定和指示。
二、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三、定期检查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于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发布安全指令。
四、亲自或委托组织、主持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五、保证在企业的各项活动中,落实安全措施。
六、亲自主持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审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
八、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九、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
十、审查批准全公司安全奖励和处罚决定。
第六条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本公司远景计划、采剥计划、更新改造计划时,要全面考虑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进行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中,负责安全技术及环保技术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负责组织审查批准全公司安全技术规程。
三、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技术措施方案。
四、组织安全技术攻关。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各种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经常调查了解全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三、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经公司生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监督执行。
四、参与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与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中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五、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试制的竣工验收、试运转审查工作。
六、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负责对员工进行“三级 ”中的公司级 。
八、组织对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的联系工作。
九、负责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经验,开展安全科研工作。
十、组织全公司安全文化活动。
十一、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二、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十三、参与制订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合理使用。
十四、参与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发放标准的制定。
十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督促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十六、签发安全工作奖、罚通知单。
十七、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全公司安全工作情况。
十八、监督安全技措基金的提取与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十九、处理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参加安全大检查,协助对列入安全隐患整改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进度督促,并协调其与主体生产的关系。若主体生产与整改项目发生矛盾时,应通知公司安全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处理。
三、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保证落实安全措施。
四、指挥生产时,应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积极全力组织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