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操作“六严禁”制度

作者:刘同生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7日

  一、目的和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鉴于煤矿企业的电气操作人员在日常电气操作方面所发生的一些不规范操作行为和事故教训,针对当前煤矿企业电气人员队伍新员工成份多,业务素质、技能水平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管理“预防为主,建章立制”在先的原则,在电气操作“十不准”内容的基础上,新增加了电气操作“六严禁”的规定来更具体的指导和规范电气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发挥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安全制度保障作用,为此,我编制了《电气操作“六严禁”制度》,在煤矿企业范围推行实施,以达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在先的目的和要求。现将本制度推荐给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参考。

  二、“六严禁”制度内容:

  1.严禁超工作范围和责任范围操作电气设备。

  2.严禁甩掉或跨接、短接电气控制设备。

  3.严禁无申请、无工作票随便停送高、低压主回路电源(应急处置情况除外)。

  4. 严禁施工过程中损坏电力设施。

  5.严禁用换相隔离开关带负荷直接开、停电气设备。

  6.严禁在不完全确认有电无电的情况下直接对地放电。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