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3日

    6安全监督检查

    6.1施工队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专门从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与安全管理工作。从事井下作业的施工队,每个施工分队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

    6.2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要严格执行矿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6.3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井下探空区、探积水和顶板安全管理、通风防尘、爆破和出矿安全管理以及岗位上的各类违章现象。

    6.4施工队在接到矿上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严格按通知书所提的整改内容、措施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隐患整改。未按时完成或不整改的施工队,将按安全奖罚制度严肃处理。

    6.5施工队要保持作业人员和安全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本单位专职安全员,如更换需报矿安全环保科,对新安全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7爆炸物品的管理

    7.1爆炸物品的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90)。

    7.2施工队要建立爆破器材的领退料台帐,严格做到领退料有时间、有记录、领退料人员签字以及库内的帐、物、卡相符。

    7.3施工队的临时炸药库存放点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护。看护人员需经特殊教育后上岗。

    7.4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经过专门的特殊工种培训,并持有有效的爆破操作证。

    7.5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按设计要求执行标准化爆破作业,并做好爆破前后的警戒和解警工作。

    7.6正常情况下,施工队火工用品的加工必须由火工用品保管员完成,爆破工在非特殊情况下不得自行加工火工用品。

    7.7施工队爆破工要根据作业区具体情况,要求保管员加长导火线长度。导火线的燃烧时间最短不应小于5分钟。

    8通风防尘与劳动保护

    8.1施工队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要求,做好通风防尘与劳动保护工作。

    8.2同区域作业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风机。特别是独头掌子面的掘进,要保证作业场所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8.3要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眼。

    8.4施工队要向作业人员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所发劳动保护用品应当是经过鉴定和检验合格产品。

    9奖罚制度

    9.1发现施工队违章作业一次,扣罚100元。

    9.2发现违章指挥一次,扣罚施工队200元。

    9.3施工队发生轻伤一次,扣罚1000 元.

    9.4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每次扣罚施工队500元.

    9.5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对施工队和相应人扣罚。

    9.6施工队发现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报矿调度室并采取有效措施,视情况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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