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队长及技术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3日

 井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安全经理的领下进行工作,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高度认真地组织井队生产,确保任务完成。

  2、对全井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努力实现“双零”目标,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8%以下。

  3、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努力完成生产计划。

  4、每月提交井下常用零星材料计划,确保正常生产。

  5、深入现场一线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带领全队员工完成任务。

  6、努力提高回采率,控制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7、认真执行矿上有关整改通知书及生产指令书。

  8、定期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9、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排除井下所有存在的事故隐患。

  技术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安全、生产副矿长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2、制定矿井技术革新计划,并监督执行。努力提高矿井技术装备和技术力量。

  3、制定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考核。

  4、及时召开技术研讨会,完成各项技术攻关。

  5、编制各种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考核。

  6、有计划地进行矿井各工种技术比武,努力提高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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