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预防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概念: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险性不大、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险性较大、发现后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列入治理计划或局部停产治理以及依靠企业自身力量难以完成整改消除的隐患。
二、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指挥:矿长书记
副总指挥:各副矿长副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地测科调度室安监处、地测科、医院、保卫科等有关科室
三、救灾撤人程序:
1、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隐患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发出报警或通知,按避灾路线撤离。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通知程序如下:
值班领导
矿长书记
矿调度室总工副矿长
有关副总
有关科室
公司调度
3、值班领导在接到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调度室,并电话通知所有受灾害威胁地点的全部人员,撤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王庄煤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或者按工作面避灾路线、盘区避灾路线撤离。当发生火灾、瓦斯超限或主扇无计划停风时,应切断作业地点的电源,并佩带自救器撤离。
4、矿长、书记、矿总工程师、有关副矿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在接到调度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建立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救灾计划。
5、调度室负责保持与相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的联系,对救灾发挥其指挥协调职能,并作好记录;安监处负责查清撤退上井人员以及
没有上井人员名单并汇报救灾指挥部;运输科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上井;医院负责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做好伤员转运和住院期间的治疗工作,以及有关科室负责电、物质、保卫、通讯、测量等工作。
6、将抢救过程和结果汇总报局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