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工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工作时必须佩戴好相关劳保用品方可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锯床安全运转,完成本班加工任务。
第2条 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第3条 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立即处理。
第4条 严格坚持材料管理规定,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
第5条 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乱动、乱摸机床,以防发生机床损坏和人员伤害。
第6条 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要做好“四防”工作。
第7条 搞好安全生产,每班开车前,要开空车试锯床,发现安全装置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第8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喝酒、不打闹、不会客、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9条 搞好场地环境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整齐。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矿相应制度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操作者工作位置必须能够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造成的直接伤害,如有违反将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
2、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工机具、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材料配件、冷却液、各种油脂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发现异常必须停车检查,如因当事人的疏忽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当事人将承担一切设备维修费用。
3、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工作场地,清点所用工具,对设备要定期按时检修保养,如有违反按相关制度严加考核。
4、违犯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蛮干的;
5、 未认真履行本岗位责任职责造成后果的;
6、 发现本岗位职责范围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的;
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犯劳动纪律、培训制度,不按规定佩戴劳保、防护用品,违犯公司及矿各项规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