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28日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相互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进行监督,有权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矿长反映。
        二、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个人不违章,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三、提前到矿,参加班前会议,详细分析工作地点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未参加班前会议人员,一律不得入井作业。
        四、进入工作面时要先检查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时,及时向班长汇报,同时相互配合进行处理。
        五、交接班时,将当班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给班长。
        六、井下发生灾情时,相互协作,及时参加抢险救护工作,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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