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业务保安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22日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第二条 负责组织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后续学习深造、职称的申报与管理。
  第三条 负责组织公司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参加 培训工作及职业资格取证工作。
  第四条 负责编制并实施公司煤矿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 做好生产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
  第六条 参与煤矿关键岗位人员资质审查,任免建议、业绩考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组织煤矿贯彻落实劳动合同、用工登记备案,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制度。
  第八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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