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监区生产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1日

        运搬监区生产助理协助监区长做好监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分管的具体工作辅助。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第2条  在监区长领导下,积极协助监区长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3条  配合监区长组织好安全活动,做好罪犯的 培训工作,增强罪犯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实现监区的安全目标。
        第4条  协助监区长组织安全活动,组织监区干警职工和罪犯参加安全培训和技术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第5条  积极参与生产管理,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及时制定生产方案,搞好各分监区生产任务的协调、布置、落实,当好副监区长的助手。
        第6条  对本监区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协助监区长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分析会,制定防范措施。
        第7条  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制度落实,排查安全隐患,了解生产情况,解决现场问题;严格管理,狠反“三违”。
     第8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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