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应急机构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健全体制、完善体制、夯实基础、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全市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应急机构管理制度。
一、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基建副总、安全副总、总工程师、通防副总、机电副总
成 员:调度室、安监部、技术部、地测部、机电部、公司办公室、物资供应部、煤矿医务室、应急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能:
1.组织领导公司应急管理的总体工作;
2.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应急管理计划;
3.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补充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应急救护工作;
5.建立公司应急保障体系,特别是应急通讯、物资供应、保卫、交通、医疗救护、资金费用等保障体系;
6.设立兼职应急救护队伍;
7.为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供保障。
(二)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楼三层,设办公室主任一名,专职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应急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三层。值班电话:8002。
二、成立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
(一)兼职应急救护队的构成
公司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设队长1名(专职),器材管理人员1名(专职),兼职应急救护小队7个,兼职应急救护队员77名。
(二)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来源
公司将从安监处、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生产队组、武装保卫部各抽调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各11人,共计77人。所有兼职队员要熟悉井下现场,能够佩戴呼吸器。
(三)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的性质
兼职应急救护队具有兼职性,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受总工程师技术指导,受专业救护大队的业务指导。
(四)公司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参加公司预防性安全检查;
2.参加配用呼吸器作业的工作;
3.引导、救助可能出现事故的人员;
4.协助专业救护大队进行救护工作;
5.宣传自救、互救知识。
(五)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的待遇
兼职应急救护队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能服从公司领导安排,积极参加救护队的活动,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根据救护工作情况在安全奖中对每名兼职救护队员给予适当补贴。
(六)矿山兼职应急救护队员工作要求
1.救护队始终保持一个小队(至少11人),处于战备状态,听从公司领导的调遣;
2.服从救护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纪律;
3.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
4.接受公司及上级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
5.积极参加救护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6.各救护小队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熟悉现场、避灾路线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