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有限物资资源,规范救援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一)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1、地面设应急设备仓库1个;
2.井下重要岗点、各施工地点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
(二)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1、地面应急设备仓库由应急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2、井下重要岗点、各施工地点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二、应急物资的管理
(一)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要根据公司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应急物资的保管
各负责单位要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三)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1次,并做好登记。
(四)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公司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五)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六)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2.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记帐、保管、发放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3.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4.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灰,保持卫生清洁;
5.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6.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7.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七)应急物资的组织领导和奖惩
在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应急办公室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做好协调工作。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奖惩。
第五部分 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一、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及时预警,防患未然的原则,做到预警发布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快速响应、高效联动,切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二、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由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调度室)负责发布。
三、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处置条件
可能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启动生产安全应急预警。
(一)矿井水害事故预警条件:
1、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水量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6.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不到应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8.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9.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时。
(三)矿井火灾事故预警条件
1.外因火灾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2)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3)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内因火灾
(1)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四)其他事故预警条件
1.汛期本地区连续降雨达到大雨以上或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汛期本地区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可能影响安全供电的;
3.井下可能发生重特大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影响正常通风;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系统紊乱的;
5.发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障碍或出现报警的;
6.煤层自然发火指标气体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7.采掘工作面冒顶压力明显,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冒顶;或开采煤层受冲击地压威胁,重点冲击危险区落实防冲措施后,已发现发生冲击地压征兆的;
8.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四、生产安全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一)信息报警
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调度室)在接收到上级险情通报或有关单位、部(室)的险情预报信息汇报的基础上,应加强分析,明确险情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趋势,确定预警信息发布时间。
(二)预警发布
经分析确定需要发布预警信息的,须向公司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经批准后,通过语音广播系统进行发布。预警发布要明确险情性质、影响范围及影响作用时间,并根据新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同时,要向基层单位、部(室)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发出预警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防范应对
基层单位、部(室)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处置小分队接到预警通知后,要按照职责范围,依照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特别是要根据预警作用范围,做好井下作业人员的清点,掌握预警作用范围的人员分布及数量,超前安排应急避险撤人路线及相关注意事项。同时,要做好抢险撤人的部署准备,认真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实,掌握应急防范工作的主动权。一旦预警结果显现,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四)预警处理
发布预警信息后,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的记录备案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管理机关进行汇报。
(五)预警解除
预警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调度室)根据预警发布范围下达预警解除通知,并根据汇报程序向上级管理机关进行汇报。
(六)评估总结
预警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估预警期间相关工作情况,积累预警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改进预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