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第1条 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及财监部要求,做好合同管理;
第2条 根据基建办主任安排,做好各项内业资料的分类整理工作,并负责归档;
第3条 做好付款统计工作,并负责各种付款票据的签字工作;
第4条 负责各种文件、通知及施工资料的打、印、发放工作;
第5条 负责基建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第6条 做好保密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7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矿井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及时的得到落实、或因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损失,将按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