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煤场护卫队员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12日

维护煤炭装运秩序,防止煤炭流失,以身作则,不徇私舞弊,文明执勤,严加看管,维护公司形象。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根据煤厂工作重要性,由一名护卫队长具体负责煤厂管理,是煤厂管理工作责任人,在队长带领下,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维护拉煤车辆装运秩序,防止煤炭流失。
第2条 做好拉煤车辆的出入检查,严防有车辆私加配重现象。
第3条 维护煤场内装煤车辆秩序,不得出现加塞、拥挤混乱现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煤场内。
第4条 及时维护畅通矿拉煤道路的疏通,清除制止路面扒煤现象。
第5条 协助、协调煤场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保证煤场工作正常运行。
第6条 认真收缴出门证,检查车号、吨数是否相符,认真记录并有车主签字。下班后核算吨数并与磅房核实后交科。
第7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严格按公司、矿文件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执行。
第9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出现问题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分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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