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管理评比奖罚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6日

    1、总则。为了加强赛尔公司职业危害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奖励。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办公室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考核办公会研究后兑现奖励。
    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敢于创新,成绩突出,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避免给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奖励500-10000元。   
    3、处罚。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给职工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后果或因检查不达标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相应经济处罚。对在上级煤矿职业危害检查考核中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罚款5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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