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局局长瓦斯防治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02日

  一、 督察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公司的贯彻落实。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 负责公司瓦斯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 对各生产矿井和职能部门的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 负责组织进行矿井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

  五、 负责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六、 参与公司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七、 参与审查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八、 参与有关瓦斯防治的各项会议,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九、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瓦斯防治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十、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十一、 积极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

  十二、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积极参与抢救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三、 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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