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瓦斯防治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1日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

  二、 协助部长做好公司瓦斯治理的管理工作。

  三、 协助部长建立完善公司瓦斯防治各项管理制度。

  四、 协助部长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五、 参与审查各矿瓦斯防治各项工程设计。

  六、 负责编制公司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七、 参与审查各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八、 协助部长定期开展矿井瓦斯治理考核及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

  九、 参与矿井通风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通风、瓦斯、煤尘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合理处理意见。

  十、 参加“一通三防”例会及瓦斯防治专业会议,对存在的瓦斯防治技术问题提出合理意见。

  十一、 协助部长组织生产技术部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协调完成和做好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十三、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积极参与抢救,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十四、 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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