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瓦斯防治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11日

  一、 督察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二、 协助安监局长做好公司瓦斯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 协助安监局长对各矿井和职能部门的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 参与矿井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五、 参与公司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

  六、 参与审查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七、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八、 积极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

  九、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积极参与抢救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 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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