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区(机电)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4月09日

  一、在区长的领导下,协助区长抓好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协助区长抓好安全生产方法、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
   三、协助区长抓好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四、协助区长抓好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
   五、协助区长抓好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和所辖范围的文明生产。
   六、协助区长抓好管辖区域内的机电、运输工作。
   七、重点负责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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