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区长的领导下,协助区长抓好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协助区长抓好安全生产方法、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
三、协助区长抓好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一通三防”的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四、协助区长抓好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
五、协助区长抓好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和所辖范围的文明生产。
六、协助区长抓好管辖区域内的机电、运输工作。
七、重点负责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