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调度综合平衡,及时调度各单位的生产完成情况。
第二条 掌握当班各单位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原因分析和生产预报。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指挥灵,分析问题透彻,出具数据准确。
第三条 做好上级指示及有关事宜记录工作。
第四条 各班调度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上一班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所掌握的井下生产情况、上级领导指示落实情况、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以及其他未尽事宜。
第五条 当班调度员要及时调度各作业单位的作业完成情况,并按公司调度的要求及时汇报生产情况。
第六条 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台帐,保证字迹清晰工整。另外早班调度员负责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全天产量、生产及仓存情况,夜班调度员在矿早会前必须填写好当日各调度日报表。
第七条 做到汇报、转达指示及时不拖拉,记录要准确、有条理,字迹要工整、清晰,收、转、传不走样,各种记录要按时间顺序分类归档。
第八条 井下所汇报的影响安全和生产的情况,应积极联系协调解决,同时做好记录,应记清楚时间、区队、地点、原因、性质等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要调动一切力量做好抢救指挥工作,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 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随时转达上级的指示,检查有关事宜的落实情况,同时记录在案。
第十条 接听电话时要热情、耐心,有问必答,要求使用标准文明用语。
第十一条 要熟悉调度室内所有监测、监控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环节的动态,及时、准确地协调生产。
第十三条 调度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端正的工作态度,对本班的工作认真负责,充分发挥调度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