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5日

 第一条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条 负责各级检查人员的上下井签到。

  第三条 负责岗位控制牌板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考核。

  第四条 负责所有安全信息的收集归纳整理,并录入微机。

  第五条 负责安全管理信息中心的卫生及各类日报表的整理归档。

  第六条 负责每天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总形成报表,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

  第七条 负责安全管理中心所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 对下井不够规定时间的,不予签到,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岗位控制牌板的,进行监督、处罚。

  第十条 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了解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对当班矿领导、各级管理人员等下井人数进行分类统计储存,并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发布。

  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下井时,安全信息中心及井下安全信息站要负责签好到,并每月汇总报安监处和调度室。

  第十三条 安全信息中心每班一次将收集的安全信息汇总报安监处,以便安监处有重点抓好复查落实。

  第十四条 必须尽职尽责,制止“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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