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芦岭矿安全管理经济奖罚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9日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结合实际,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风险抵押标准
单    位
抵押金缴纳标准
兑 现
基 数
保一区、保二区
通风区、防突区
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机电科
地测科、瓦斯办
正职
4000元
15%
副职(主管)
3500元
15%
一般干部
3000元
15%
队长
3500元
15%
副队长
2500元
15%
职工
1300元
15%
职工
1100元
15%
各单位于文件下发五日内将安全风险抵押金收齐或补齐交财务,并报安监处备案,押金不按规定交齐者,只罚不奖。
二、严格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兑现,促进安全过程管理
1、按月兑现,兑现奖金打入工资卡。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严格按照考核的结果分配,严禁二次分配。
2、管技干部处罚比例:①掘进包队工长、采煤跟班副区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采煤班长、当班副班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队长、当班副队长100%。②单位区(科)长、书记按70%。③其他副职(含主技 )按50%。④一般干部按30%执行。
3、安全风险抵押金被扣除的部分,必须于次月10日前补齐。
4、管技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工作的,安全风险兑现比例:第一,按原单位执行;第二,调来之后现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按现单位执行。
(一)对全矿的考核
1、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奖励,第一季度每月按上表兑现基数为标准兑现,实现安全生产每季度递增10%,以此类推,前三季度实现安全生产,第四季度按20%递增。
2、当月发生伤亡事故,取消全矿安全抵押兑现奖。
3、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所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转入下一年度进行抵押。
4、凡出现工伤事故(微伤除外)的单位,除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外,当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一季度发生工伤事故的,二季度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兑现基数算起进行考核兑现)。
(二)对生产及井下辅助单位的考核
1、发生伤亡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0%,扣除事故责任系统其它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20%。
(2)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三个月,全体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及军训一周;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安全抵押兑现奖50%。
(3)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7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4)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3000元。
(5)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包括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30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6)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一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7)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各罚款1000-3000元。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2、发生致命性重伤事故的
(1) 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50%,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7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两个月,事故班队职工停工进行安全培训三天;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及第三月安全抵押兑现奖6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5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2000元。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半年;跟班干部(包队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30%,其中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50%,取消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责任单位挂安全警示牌一个月,在挂牌期间,兑现单位次月安全抵押兑现奖70%。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4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16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5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300-5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开除留用3个月;跟班干部(工长、分管副职)、现场安监员、联保互保责任人、当班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安监处副处长、调度所所长、技术科长,以及分管科长,罚款200-600元(视具体专业情况进行处罚)。
(7)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机电二类事故的。比照伤亡事故处理。
(8)矿领导(含副总)的罚款按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4、月度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
(1)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10%,扣除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50%,其中采煤跟班副区长、当班班长、副班长;掘进包队工长、掘进队长、当班班长、副班长;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现场联保互保人员、责任人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扣20%,并取消安全风险兑现奖。
(2)责任单位:辅助分管副区长、队长、当班副队长、责任人每人罚款2000-3000元,党政正职、其他区干按比例执行。
(3)现场联保、互保人员每人罚款800-1200元。
(4)扣除机关联系点和专业管理(含业务保安)单位管技干部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的20%,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300元,其他管技人员按比例执行。
(5)现场安监员、联保责任人、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6)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轻伤事故的,比照重伤事故处理。
5、发生微伤事故的
事故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
6、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班(队)长每人罚款1000-2000元;重复发生的分管副职诫勉谈话,二次分管副职免职。
(2)事故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分管副职、班(队)长、安全联保互保人员进“三违”学习班。
(3)扣除分管副职、班(队)长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
(4)专业管理单位罚款3000元,其中单位正职罚款500--1000元,其他副职按比例执行,余下罚集体。
7、集体“三违”考核
月度出现一起集体违章(三人以上的典型“三违”)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30%;月度发生两起及以上集体违章的单位,扣除单位管技干部及该班(队)班长、副班长安全抵押兑现奖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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