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芦岭矿安全管理经济奖罚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9日
8、个人“三违”连带考核
每出现1人次典型“三违”,采煤单位:扣除单位正职、跟班副职、当班班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辅助单位:扣除单位正职、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长、联保互保人员当月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奖10%;累加计算;月度出现1人次严重“三违”的单位,扣除上述人员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30%,累加计算。
9、“三违”其它规定
凡单位自抓一名典型“三违”,可以抵消一名矿抓典型“三违”对单位管技干部的处罚,只对典型“三违”人员本人进行处罚;凡单位自报 “三违”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每人次罚单位主要领导500元。
(三)对全矿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
享受当月安全抵押兑现奖的条件是:
1、当月矿实现安全生产。
2、当月管技干部完成下井指标、采掘职工出勤18个班以上、辅助单位职工出勤20个班以上、地面单位职工出勤21个班。
3、本人当月无工伤。
三、实行全员安全结构工资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一)实行范围
全矿所有生产、生产辅助单位以及地面单位、车间和机关职能科室。
(二)安全结构工资比例

 

类别
正职
副职
一般干部
班队长
工人
保一区、保二区、通风区
防突区、运输区、技术科
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
机电科、通讯科
600
480
420
300
200
(三)考核办法
1、单位安全结构工资
⑴出现伤亡事故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⑵出现致命性重伤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8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⑶出现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50%;扣除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30%;扣除事故班(队)安全结构工资100%。
⑷出现轻伤事故的,扣除责任单位、事故单位该班(队)当月安全结构工资100%。
2、工人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出现轻伤事故,扣除责任人、伤者安全结构工资的100%。
⑵安全技能测试不及格,扣除当月安全结构工资的20%。
⑶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3、管理干部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
⑴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典型“三违”的,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10%。
⑵单位月度每出现一名严重“三违”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班(队)长安全结构工资50%。
⑶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轻伤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管技干部50%,分管副职、队长、当班副队、班长100%。
⑷单位月度每出现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的,扣除辅助单位党政正职、跟班干部、队长、当班副队长、班长安全结构工资100%。
⑸以上考核累加计算,扣完为止。
6、“手指口述”不合格扣0.2分/人次;典型“三违”扣0.5分∕人次、严重“三违”(生产过程中的严重“三违”)扣3分∕人次;非人身事故扣5分∕起、重大非人身事故(以追查会认定为准)扣10分∕起;轻伤事故扣10分∕人次、重伤事故扣20分∕人次
7、各单位季度考核,以当季度三个月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环境平均得分为基数,减去“手指口述”、“三违”、事故、工伤扣分,所得分为季度考核最终得分。
8、系统内区长、书记每月因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受到矿领导奖罚的,与系统分管副总挂钩30%进行奖罚。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水平,确保生产现场实现动态达标、全过程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 长:张学文 李荣桂
副组长:史宝方 王新琨 戴习奎 刘 强 肖大伦 杨守富 
董春江 赵承文 王学衡
成 员:陈继忠 王尚武 宋三胜 吴文广 侯宜江 汪 翔 
冯振水 许茂平 余根海 戴士俊 黄仲文 林利华 
刘兵昌 魏 磊 朱应江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一)检查办法
1、静态检查:
⑴安监处每月负责组织2次静态检查,检查时间为每月的10号、20号。安监处组织采煤、掘进两个抽查组,抽查组成员由安监处采煤科、掘进科人员组成,组长分别由采煤科长、掘进科长担任,对静态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⑵采掘检查组:由技术科、调度所、工资科、经管办、煤管科及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组成。
⑶机运检查组:机电检查由机电科、保一区、保二区、综采预备区人员组成;运输检查由运管办、运输区人员组成。
⑷通防检查组:由通风区、防突区人员组成。
⑸地面生产车间检查组:由机电科、保一区、防突区、选煤厂、煤泥电厂、物业处、物管科、煤管科人员组成。
2、动态检查
⑴安监处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6次的对每个头、面、线、机电设备、机电峒室、通风系统、轨道运输、地面生产车间等地点进行动态检查。
⑵检查人员由安监处、技术科、调度所、地测科、瓦斯办、机电科、工资科、经营办等科室相关人员参加。
⑶抽查组对静态检查的结果进行抽查。对原检查组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复查定级;如若发现静态检查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或检查路线中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汇报的,罚静态检查组长300元,成员200元。
3、矿干督查
矿长、党委书记、安监处长或纪委书记负责组织质量动态督查,对任何管技干部、监督检查人员所经过的巷道及所检查的地点进行督查,如若发现检查人员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静态、动态检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采煤、掘进、机运、通防、防治水、调度、地面生产车间分专业进行,各专业进行综合打分定级,检查表报安监处整理归档。同时,对沿途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联系督促整改。
2、所有检查人员每人次奖励30元。一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100元;两次无故不参加的罚款300元。
3、所有检查人员要高度负责,吃透标准,检查时用标准、数据、尺子说话(因地压等客观原因造成棚子变形,或使用旧料架棚达不到要求等情况除外),现场打分、现场定级,现场签字,同时经被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否则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4、检查表填写要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者要在涂改处亲自签字。凡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隐患不及时联系整改等不负责行为的,罚检查组长300元,罚检查组成员200元。
(三)奖罚规定
1、凡是因工程质量低劣被挂安全警告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罚款5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的50%,单位集体罚款2000元。挂停止作业牌的,分管副职、当班跟班干部进“三违”学习班,班(队)长撤职并进“三违”学习班,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0元,扣除区干当月质量奖,单位集体罚款5000元。
2、严格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否决制度,月度所有检查中只要有一次不合格品,当月总评即为不合格;对月度内发生工伤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的,取消单位当月评优资格。
3、矿每月将采掘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300元、井下辅助单位人均月度工资的200元,做为质量标准化切块工资,依据月度检查考核结果,当月予以奖罚兑现。
采煤部分
(1)工程质量全优,全区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区质量切块工资的10%,扣除区干、班长(副班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区质量切块工资和区干奖励,另罚区长、书记各600元,班长(副班长)及其他区干480元。
(2)采煤工作面凡出现“一票”否决项目,按不合格考核。
否决项目如下:
① 达不到拉通线要求的(过构造带、甩面除外)。
② 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0%的。
③ 支柱迎退山、棚子吊斜总计达20棚或连续出现5棚的。
④ 未按措施规定进行煤层注水的。
⑤ 两巷超前抹帽距离不够的。
⑥ 两巷断面小于4m2的,综采工作面小于6 m2的。
⑦ 上下隅角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收作的。
⑧ 液压支架掉斜总计达20架或出现歪架、咬架达5架的。
⑨ 其它未尽事项按集团公司否决项目、降级项目执行。
掘进(含修护)部分
(1)对掘进队的考核:
工程质量全优,全队质量切块工资100%返还,另奖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出现1次合格品,扣除全队质量切块工资的20%,扣除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奖励的20%,依此累加。
出现1次不合格品,取消全队质量切块工资和包队工长、队长(副队长)的奖励,另罚包队工长500元、队长(副队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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