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工区技术主管是运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运搬技术管理工作。运搬工区主管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运搬工区主管技术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一条 积极配合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编制的运搬计划、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第三条 负责运搬工区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工艺和从业人员正规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五条 经常检查运输安全设施,及时进行各类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 定期组织对运搬工区生产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第七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八条 组织好本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第九条 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万面的万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第十条 负责搜集本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运搬工区主管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