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翻车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条 负责翻笼进出车及安全运行及与绞车房的信号联系。
第三条 为用车单位提供空车供应保障。
第四条 负责翻笼小故障的维修及日常检查。
第五条 完成区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翻车机司机是包括进车,翻车在内的整个过程的组织者,应熟练掌握各种信号规定,信号发送必须准确清晰。
第七条 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发现影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并及时汇报区队。
第八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杜绝空岗现象,在岗严禁吸烟。
第九条 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负责翻车机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环境卫生。
第十条 严禁向翻车机内扔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