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负责本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瓦检员能按每月的瓦斯巡检计划进行瓦检工作,杜绝“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第2条 负责指定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负责组织本队风筒工按标准延接、维护管辖范围局部通风地点的风筒。
第3条 负责组织全矿井的通风设施施工,并确保设施的质量符合标准化要求。
第4条 对盲巷及时组织封闭,防止井下管辖范围内瓦斯积聚事故的发生。合理调配风量,确保合理用风。
第5条 负责全矿井的防尘及隔爆设施的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防尘工作。
第6条 全面负责本队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7条 负责劳动组织,工资分配,材料消耗管理,做到计划合理,降低消耗,提高工效。
第8条 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熟悉本职业务,搞好自主保安,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工作。
第7 条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