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0日

  第一条 矿灯发放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 认真学习并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 熟悉矿灯、充电架结构、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第四条 做好矿灯、充电架的维修工作,使矿灯完好率不低于95%,矿灯红灯率不高于0.5%。

  第五条 对矿灯、充电架实行编号管理,充电架要有完好牌,维修人员牌。

  第六条 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严禁空缺。

  第七条 认真填写本岗位各种记录。

  第八条 负责整个机房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机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无积水。

  第九条 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