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0日

第一条 跟车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条 认真学习并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 必须熟悉矿车、连接装置的规格、型号、种类和质量检查方法;能够熟练的进行连接装置的选择使用、工作地点的列车编列。积极参加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第四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五条 接班时要认真检查所连接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详细记录。

  第六条 必须待车停稳后摘挂连接装置,严禁将头伸入两车之间。

  第七条 车场调车时确需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摘挂链环。

  第八条 发现影响安全提升的车辆,必须挑出,严禁提升。挂运特殊物件的车辆时,严格执行特殊措施。

  第九条 连接装置严禁用其他物品替代,禁止使用磨损超限或变形、变音的连接器。开车前,必须重新对连接装置和车辆以及装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否则不准发出开钩信号。

  第十条 严禁违章作业,做到不安全不开车,保证运输安全。

  第十一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清理工作现场,填写有关纪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