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矿监控通讯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发生故障能及时排除,杜绝发生不安全隐患。提高人员素质及工作责任心,特制定以下监控值班制度。
1、监控室每日由两名监控维护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监控中心站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值班期间主要负责地面监控通讯设施的维护(包括仪器校验)、故障处理及夜间井下突发故障的排除和设备的搬迁等工作任务。
3、值班实行每日轮换制度。
4、值班期间对发现故障设备应及时、有效进行处理,不得延误或拒不处理。
5、值班时应对无故障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及保养、检修。
6、值班人员负责当日监控维修室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及设备整理摆放、工具保管等日常工作。
7、值班期间不得出现空岗、脱岗、缺岗等违纪现象。
8、值班人员如有外出,必须通知调度室值班员,并通知联系方式。
9、值班期间不得酗酒聚众在维修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以上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月度经济责任制》予以相应考核,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