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3日

井下监控瓦斯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井下安设的甲烷传感器及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报警仪。为了保证传感器测值准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真实的瓦斯数据,为合理安排指导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瓦斯数字依据。根据《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控设备功能定期校验制度。
        1、每月30日定期对我矿监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校验,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常、设备功能是否良好、数据采集存储是否完整、监控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2、根据《规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每七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及便携式报警仪进行调校。
        3、调校应使用标准气体及空气气样进行校对。
        4、调校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及相关校验程序对设备进行严格细致的校验。
        5、发现不合格设备要及时修理,更换损坏元件。
        6、设备校验时严禁吸烟,以免造成校验误差。
        7、每台设备至少应反复校验三次以上,以提高校验准确程度。
        8、甲烷传感器低浓元件应使用0.5%、1.0%、3.0%三种标准气体进行校验,高浓元件使用3.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9、便携式瓦检仪使用1.0%标准气体进行校验。
        10、严格按照设备性能要求对报警点、声光报警强度等参数进行校验。
        11、校验过程中应对每台设备校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2、校验记录应每月汇总,报通风科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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