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工作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08日

第一条:负责根据审核过的支票领用单,签发支票,并在支票领用单上填写支票号,加盖预留银行印章。
        第二条:负责根据主管会计提供的转账支票填制进账单并送存银行。
        第三条:负责办理银行汇款回单、银行进账单回单等各种首付款凭证。
        第四条:负责及时到银行取回结算票据交主管会计处理。
        第五条:负责对每月的记账凭证号进行排序整理,并在现金日报表中标注本号及起始凭单号。
        第六条:负责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单、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管理。
        第七条:负责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现金报表,并经主管会计审签。每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发现差错查找不过夜,对不按现金管理规定进行盘点清查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第八条:不超限额保存现金,不私借、挪用公款,不用开支单据和“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为其他单位、部门用支票套取现金。
        第九条:负责认真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和结算规定,不向外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严格执行票据法规定,支票使用必须按规定要素填写。不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
        第十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账的对账工作,做到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好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防止呆账项形成。定期不定期地接受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对现金、银行账的抽查。
        第十一条:负责填写银行结算票据和现金日记账记载,字迹要工整规范。
        第十二条: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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