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19日

1. 在总工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决定,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技术性指导监督,检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3. 组织项目部各种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并督促严格实施。
        4.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主持汇总所属业务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情况。
        5. 组织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审批工作,参与编制并实施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6. 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调度人力物力,积极组织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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