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6日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及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中有关工作负责。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政策、决定、条例、文件,落实机电、运输业务保安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落实。
   四、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业会,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五、抓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分析机电、运输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六、负责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七、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定期组织机电运输安全检查。
   八、负责采掘机械化工作和设备更新改造方面的技术工作。
   九、对矿井的安全供电、电气失爆、设备完好率、井下通讯等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对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一、对雨季“三防”工作中的机电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二、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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