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放炮一般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2日
④放炮母线长度一般情况下规定为:直巷不少于100米,拐弯45度及以上巷道不少于75米;回采工作面的放炮母线长度不少于45米,但在有夹矸、天然焦或在煤垛处放炮不得少于50米;石门揭煤及在突出危险煤层中采掘工作面放炮,放炮母线长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凡放炮母线长度不合格的,罚放炮员200元。
5、放炮
①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②放炮前撤人时,放炮员必须走在最后。放炮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采煤工作面放炮,放炮员应处在放炮地点以上的位置)。
③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警号,至少再等待5秒方可放炮。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取下放炮器把手或钥匙,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等待15分钟后,才可沿线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未处理前,不准放炮。否则,罚放炮员200元,瓦斯超限放炮的罚放炮员1000元,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⑴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⑵工作面风量不足、风流不正常或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超过规定;
⑶放炮母线长度、质量和敷设不符合规定;
⑷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障碍物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
⑸掘进工作面10米长度内支架未加固或空顶作业,放炮地点20米内未洒水降尘;
⑹采煤工作面两个出口不畅通,放炮地点上下方5米内的支架不齐全、不牢固,链板机未正常运转;
⑺炮泥不足或装填不符合规定;
⑻人员未撤到安全地点,设备电缆未保护好;
⑼无放炮掩体;
⑽“三警戒”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⑤放炮后,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爆等情况,若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警戒人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不进行验炮的罚责任人50元,未验炮其它人员强行进入工作地点的罚款200元,当班班组长不制止的罚款100元。
⑥出现瞎炮、残爆,要留下标记,附近5米内停止其它工作。处理瞎炮、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的直接指挥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当班不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按规定处理瞎炮的,罚责任人200元,处理瞎炮,班组长不在现场指挥或指使进行其它工作的罚款500元: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⑵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⑶严禁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的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⑷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岩,收集未爆的雷管;
⑸在瞎炮处理未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6、放炮贯通巷道,距贯通点5米时,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为进度的两倍,眼内不准装药。放炮前要将探眼用炮泥封满。
7、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8、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放炮,但在遇到坚硬夹矸,确需进行放炮时,应放震动炮,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9、用放炮方法处理卡眼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10、在老空区或接近老空区放炮,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瓦检员、放炮员在现场工作中不坚持原则,听从施工单位违章指挥的罚款200元,施工单位违章指挥放炮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不听劝阻强行作业的罚款1000元,对制止违章的瓦检员、放炮员进行漫骂的罚款2000元,殴打的赔偿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罚款2000元/人,并给予开除留用处分,带头漫骂、殴打,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