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31日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期间不计算出勤,每天发放生活补助费10元。
        (三)婚、丧、产、探亲假管理
        1、婚假:请婚假需由工会计委主任签字后转本部门,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执行,婚假假期一般为七天,25周岁以上的17天。婚假有效期内计算出勤。系承包部门员工的,婚假时间计入当月总考勤。婚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假期不顺延。
        2、产假:产假假期一侓为3个月(流、引产假由计生办根据规定批假),大龄26周岁以上的为5个月。产假(包括流、引产假)规定假期内每天10元生活费,产假期满上班员工哺乳期为一年(孩子出生起计算),每天给予2小时的哺乳时间(上午晚来1小时,下午晚来一小时,路程包括在内)。
        3、丧假:丧假(只限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公、婆死亡请假)七天》岳父或岳母死亡,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3天的丧假。丧假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劳资科长签字后生效,丧假有效期时间计算出勤。
        4、探亲假凡家距超过500公里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探父母假每四年一次,每次20天;探配偶假每年一次,每次20天。往返路程时间计算在探亲假内。原则上不得跨月请假。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探亲期间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待遇,正式退休、内退(包括病退)及长期工伤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请探亲假先由本人提前10日向本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正常请假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劳资科审核,符合条件方可休假。否则,一侓按旷工论处。
        七、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度、安全规程等各项制度,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不得穿裙子和拖鞋、不准带孩子上班,不准在工作场合会客、打闹,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准打盹睡觉,不准脱岗,不准干私活,否则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
        八、 对不服从工区或班组安排工作的、酗酒闹事、吵架、打架斗殴等行为的,工区或班组有权停班,停班无理取闹者移交保卫科处理。凡停班者工资停发。对停班检查后通知上班无故不上者,按旷工论处。
        十一、各机台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清晰地填写各种记录,保持设备和室内外卫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每发现一次扣个人达标分2分。各机台记录出现乱画或少张,机台当班人员没查出来的,扣个人达标分2分,班长达标分3分。
        十二、各机台人员要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按规程操作,做到“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一般故障”,一旦发现故障及时汇报车间或维修工,对发现故障不及时汇报或不及时处理的,除按影响时间罚款外并加罚50元。导致事故扩大者,一侓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对隐瞒事故者,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十三、关于矿对科所辖各单位考核出现扣分情况作以下规定:
        以上惩处每月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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