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集团公司班组安全建设竞赛实施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03日

        (三)严密组织,做细做实
        1、建立“集团公司对矿、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四级考核评价体系。矿、区队、班组根据管理权限和层级,结合不同类别的班组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分别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其中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考核项目应涵盖基础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质量、生产任务、技能素质、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在此基础上可突出本单位特色;班组对个人考核项目结合矿、区队相关要求和班组内部管理需要确定。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及班组长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要严格按照本矿制定的标准进行,相关考核评比台帐记录及考核结果应有真实可靠的依据并留档备查。各矿井要结合区队自检情况,按专业类别对区队、班组及班组长分别进行排名考核;班组对个人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本班组内部分配考核中,同时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集团公司对矿井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以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
        2、区队发生死亡事故,取消当季度竞赛评比资格,按排名倒数第一给予黄牌警告,同时该区队区队长、班组长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区队每发生一起工伤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10分。区队施工作业地点被集团公司或上级检查责令停产整顿的,每有一个区队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10分。区队施工作业地点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及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所列15项76类隐患)或集团公司认定的A、B级隐患,每有一个重大隐患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5分,每有一个A级隐患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3分,每有一个B级隐患扣除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2分。以上情况均以安监部门提供资料为准。
        3、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矿班组长安全例会,分析上月班组安全建设情况,安排下月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重点,当月评选的优秀班组长进行经验介绍,末位班组长进行述职,例会应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每季度对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真正形成闭环控制,填写本季度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每半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制定详细的评议标准及考核办法,对评议不合格的班组长应有针对性帮教或警示措施;每年组织一次班组及班组长评比表彰大会,也可与年度劳模表彰大会一并举行。各种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并留档备查。
        4、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应配合宣传部门,及时搜集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及事迹,认真提炼总结,利用简报、宣传栏、安全文化长廊、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5、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应定期收集、分析、汇总本矿班组安全建设相关档案信息资料,并妥善存档备查。主要包括:各区队及班组情况统计档案(每年更新一次或有较大变动时及时更新);区队长及班组长基本情况档案;班组长准入培训、素质提升档案(包括准入资格培训情况、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特殊工种档案;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及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班组职工安全诚信档案;月度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竞赛检查、评比、考核情况;月度班组长安全例会纪要;班组长随班工作日志;各区队及班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安全质量班评估情况、三违情况、重大隐患及事故情况统计;各区队月度对班组、班组长自检自评情况;班组长民主评议情况;年度“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比情况等。
        6、各矿井可根据月度检查考核评比情况,对在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班组长,在年度劳模大会上授予“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称号,集团公司将在各矿井推荐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表彰出席集团公司的“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优秀班组长”可以优先评先评模,并保证班组长劳模的一定比例。出席集团公司的“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将根据条件选送参加山西焦煤、省市、国家等各层级的相关评选活动。
        (四)努力创新,打造特色
        各矿井在集团公司指导的框架基础上,应主动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四五六班组建设新模式”、“人人都是班组长全员管理模式”等先进经验,同时大力挖掘提炼本单位多年来形成的好的做法,在管理模式、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努力创新,力争打造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班组安全建设新模式。集团公司将根据试行验证效果逐步推广。
        七、本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十五:
        **矿业集团公司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区队班组综合素质,增强班组的学习力、执行力、战斗力和创新力,提升班组自主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实现集团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2〕86号)和山西省及山西焦煤有关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组织,是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的第一落脚点。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是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首要环节。班组安全建设要以基础管理为主线,以安全质量管理和岗位达标为重点,以素质提升为抓手,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努力形成源头防范、自主管理的班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推进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第三条 班组长是煤矿一线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执行者,既是管理层,又是执行层,是作业现场直接把关者,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管理的基础在班组,班组安全建设的关键在班组长,必须全面提高班组长和全体班组成员的综合素质。
        各单位要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战略工程,逐步形成党政统一组织协调,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区队班组全员参与的班组安全建设新格局。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班组是指集团公司所有矿井涉及作业安全的区队、厂房、车间范围内为完成具体的生产或工作任务而由一定数量成员组成的具备严密组织、分工、配合的最小组织单元(班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按照井下采掘、井下辅助、地面厂房车间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班组。集团公司除矿井以外的二级单位可参照本条例并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参照执行。
        第五条 区队、厂房、车间应按照有利于组织生产、方便专业化管理的原则设置班组,并确定班组安全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每个班组设正班组长1人,副班组长按需设置(可根据工作性质设1—2人)。班组长以区队、厂房、车间管理为主,班组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班组内部民主管理相结合的体制。采掘班组内配备的跟班副队长、质量验收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班组长管理。区队、厂房、车间可根据需要在班组内配备一名后备班组长(可为副班组长),后备班组长由班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区队、厂房、车间上报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参加单位组织的班组长系统培训,取得《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后,当班组长不在岗时,可行使班组长职责,后备班组长在代职期间享受班组长待遇。选拔新任班组长时,原则上要由取得《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的后备班组长中产生。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六条 以提高班组长素质为重点,全面实施班组长准入制度,落实班组长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校企合作、企业交流等平台,通过脱产培训、业余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加大班组长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同时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竞聘班组长,逐步形成稳定而高素质的班组长人才队伍。
        第七条 强化特殊岗位人员和全体员工应知应会、岗位技能、知识更新、应急自救、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培训,采取导师带徒、职业培训、岗位练兵、达标竞赛、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形式,实现员工培训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优化班组成员知识技能结构,教育班组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班组员工自学成才,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学历提升教育,建设学习型班组,培养知识型员工。
        第九条 严格执行企业定岗定员标准,合理配置岗位作业人员,优化劳动组织,推行先进的劳动作业形式和工艺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完成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第十条 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努力实现均衡生产,把安全生产任务等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工资、奖罚等事项实行区队务和班务公开,保证各项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利用多种激励机制,促进职工树立“劳动有价值,岗位能成才”的职业观,在班组职工中营造“比安全、比质量、比技能、比贡献”的竞争氛围,充分调动班组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进而提高班组的战斗力。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区队班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交接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手指口述”操作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班组成员互保联保制度、班组成员自救互救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变化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
        (2)安全例会制度。包括班前会制度、月度班务会制度、月度安全工作会(圆班会)制度、周末安全例会制度等;
        (3)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包括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岗位现场安全评估制度、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等;
        (4) 与培训制度。包括职工思想教育(谈心、家访、帮教)制度、“手指口述”培训考核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特殊工种培训制度、业余培训制度、规程措施贯彻考试制度、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制度等;
        (5)机电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机电设备配件登记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材料领用登记管理制度、节支降耗和修旧利废制度等;
        (6)分配激励制度。包括工资奖金分配制度、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制度、岗位安全绩效考核制度、队务公开制度等;
        (7)安全承诺制度。包括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安全承诺书制度和班前(或入井前)宣誓制度等;
        (8)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区队班组职工档案、班组及班组长档案、特殊工种档案、班组及班组长素质提升档案、班组职工安全诚信档案、职工个人健康档案等;
        (9)根据单位需要和专业特点应该建立的其他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要全面具体、符合专业特点和管理实际,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并有完善的相关管理考核记录或台帐。
        第十三条 全面推行“手指口述”安全操作确认法,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彻底摒弃习惯性违章;切实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工序流程和作业过程质量控制,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考核体系,实现岗位达标和质量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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