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0日

一、 为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责任心,最大限度的减少“三违”及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每位职工真正安全文明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 科里查岗发现各车间每出现一名“三违”人员,除按规定罚款100元外,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实行连带责任各罚50元,并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 矿上职能科室抓住的“三违”人员除按矿上有关规定处理外,科里也进行处理。
四、 各车间每出现一人次破皮伤,降车间管理人员当月应领工资的10%,降事故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当月应领工资的10%,另罚其班长50元。
五、 各车间每出现一人次破皮伤,降车间管理人员当月应领工资的20%,降事故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当月应领工资的20%,另罚其班长100元。
六、 对于机械设备损坏(非正常原因除外)而影响生产时间的,矿处罚多少由其维修人员进行承担,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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