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员岗位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14日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监察员的义务和行使权力。
二、对煤矿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巡回监察,检查路线不受被检查单位约束,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避免图形式,走过场。
三、帮助被检查单位解决问题,能办的立刻办;不能及时解决的限期解决,以消除隐患为目的。
四、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五、对属于安全责任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改正。
六、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或单位,要停一处查改一处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
七、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或有重大隐患的地点盯住不放,帮助想办法订措施,督促整改,直至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八、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出面处理,不能悬而不决影响生产。
九、坚持井下规定地点交接班,不脱岗、不漏检。
十、定期接受岗位培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