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综合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28日

一、管理制度
        1、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⑴验收人员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三旬不定期对工作面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在验收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执行煤矿制定的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发现弄虚作假,与现场不符现象,对责任人员罚款100~200元,并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责令退出验收小组。
        ⑵责任队整改制度
        对检查出来的工程质量、设备和文明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通知跟班队长进行整改。升井后,验收小组人员对存在问题汇总填表并签名后及时下发队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小组人员和安监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复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的,进行200~500元/条的罚款。队整改完成后在信息办销号,不销号的按完不成处理。特殊情况下须进行延期申请,否则按未整改进行处理。
        2、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制度
        业务科室要坚持对各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实行动态检查,队跟班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跟班安监员作为施工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范围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现场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对不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有权进行处罚;若跟班者和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矿领导或机关人员发现,罚款100元/次。
        3、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单,生产科、工资科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完工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月底结算,并在月底之前将零工明细表报生产科,以便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无开工申请、未经验收和不按时上报零工明细表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4、动态达标抽查制度
        验收小组每月在生产班不定期地对采煤工作面进行两次动态达标检查,若工作面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本旬工程质量降一个等级。
        5、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
        新工作面在安装完成之后或回采工作面在撤面造条件结束后,矿将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地测科、通防科、工资科、材料小组以及接收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填写检查表,按规定逐条进行罚款,限期整改,过期仍整改不完的将进行加倍处罚;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收单位,存在问题由接收单位整改。
        6、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⑴采煤队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由技术负责人对技术资料认真分类整理。
        ⑵生产科不定期对各队技术档案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的队对队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次。
        ⑶上交资料包括每月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工作面支架压力观测记录、两顺槽超前支护压力观测记录、工作面两顺槽顶板离层仪观测及分析记录、顶板动态分析等)、每月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工作面采后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各补充措施学习人员成绩、签名、考试试卷及各补充材料等新的质量标准化要求资料。
        ⑷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和自检记录等原始记录必须在每月3号前报生产科;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及学习人员成绩、签名必须在措施审批后3天内报生产科;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结束后一周内报生产科,否则,严格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扣分,并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7、作业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⑴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⑵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正规、内容齐全,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处。规程或措施编制完成后,队队长必须组织队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修订后,将规程(或措施)连同参加的审核人员名单一并送至相关科室,参加审核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否则,对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
        ⑶新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生产前10天编制完成并报送生产科,以便于组织审批。队技术员必须参加规程的会审,否则,一次罚队技术负责人200
        元。审批后必须坚持先贯彻学习后执行的原则。
        ⑷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队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工程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施工人员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8、责任追究制度
        ⑴对旬检查、月验收查出的问题队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队罚款200~5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⑵工作面出现漏顶事故(有三架及以上漏顶),质量严重下滑等现象时,由生产科、安监处组织按事故进行分析,并对队现场跟班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二、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办法
        每月对各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进行三次(即每旬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评定等级时,要把验收结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各队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生产,争创优良工程,杜绝不合格工程。
        1、评级办法
        ⑴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
        ①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
        ②工作面支架、两端头及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合格率必须大于80%以上(验收人员现场抽查,计算合格率)。
        ③工作面无连续5架以上冒顶,未造成工作面堵塞,采高(按支架计)80%以上达到要求。
        ④整个工作面1/2以上支架无严重歪斜,方向端正。
        以上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视为本旬工程质量不合格。
        ⑵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优良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85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
        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品。
        ⑶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文明生产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上(含92分);
        文明生产不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下。
        2、奖惩办法
        根据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评定结果,对各采煤队进行考核,其考核标准如下:
        ⑴工程质量
        ①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优良品时,奖励队管理人员600元/人,队工资总额上调5%。
        ②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两次优良品,一次合格品时,奖励队管理人员200元/人。                                                            
        ③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优良品,两次合格品时,对队管理人员不奖不罚,队工资总额下调5%。
        ④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为合格品时,罚队管理人员400元/人,队工资总额下调10%。
        ⑤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只要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罚队管理人员6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20%;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品时,扣队工资总额的30%,扣除队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⑵文明生产
        ①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达标时,奖励队管理人员200元/人,奖励队3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②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不达标时,对队管理人员罚款200元,出现两次不达标时,对队管理人员罚款400元。出现不达标时,每少一分扣队工资总额的1%(三旬按最低分考核)。
        ⑶创建闪光点工程
        闪光点工程标准:采煤工作面每月动态达标检查必须符合要求,三次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必须全部达到优良达标,完成当月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及以上事故,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奖励10000元,用于奖励队管理、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⑷安监员考核
        每月工程质量出现三次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300元;若低于两次,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次;若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3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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