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规程、规范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指示、规定。加强自身学习和素质提高,掌握采掘安全技术知识和《作业规程》。
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负责建立健全本队内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考核过硬,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的关系,保证安全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完成材料考核指标。
3、负责组织员工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负责培训员工安全措施、《作业规程》及其补充措施的学习,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及行业安全法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决定及会议精神及时贯彻到员或去,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严格按《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展前组织员工学习,签字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签字。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经常组织内部安全自检活动,及时排除隐患,打击违章,杜绝现场失控,组织召开好班前会并有记录和值班队干签字。
6、学习并抓好采掘工程质量标准,保证作业环境安全可靠,安全退路畅通,确保作业人员本质安全,保障环境的安全状态,物的安全因素和人的安全行为。
7、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及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向矿反馈安全生产信息,积极配合贯彻落实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
8、发现“三违“或责任事故时,积极配合安监部门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