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票制度
1.1在选煤厂内部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上作业,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1.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1.1.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1.1.3.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1.1.4.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1.2. 在选煤厂内部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上作业,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2.1.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1.2.2.低压控制盘、配电柜/箱/盘、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1.2.3.高压配电设备和高压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1.3.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分管厂长或电气技术员)填写。
2.工作许可制度
2.1. 工作许可人为当班调度,负责工作票所列工作项目排入当日检修计划,协调生产组织,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2.2. 现场作业人员停、送电操作前,必须获得工作许可人的核准。
2.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3.工作监护制度
3.1.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工作组方可开始工作。
3.2. 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组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3.3. 工作组人员作业时,必须按照“选煤厂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作业流程进行操作。
4.工作终结制度
4.1.工作票内的所有工作全部完成,汇报工作许可人,在得到其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工作票终结。
4.2.已终结的工作票应保存一年。
选 煤 厂
20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