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单点炮作业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29日

一、根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函[2005]3号文件精神及公司安全生产需要制订本制度。
        二、非电导爆管一次起爆适用于公司井下所有作业的掘进面、采矿面、零星解炮等。
        三、公司井下生产车间应制订方案分步骤,用四月份一个月时间对所有爆破工进行非电导爆管专业知识的学习,现场操作培训与考试。生产部、安环部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再用三个月时间熟练掌握该项操作。
        四、爆破工必须经过车间级基础理论与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并报安环部备案后,才允许单独操作。
        五、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非电导爆管起爆的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正常使用非电导爆管作业三个月后,从八月份开始,公司所有掘进、采矿、解炮等起爆均全面禁止使用火雷管单点炮。
        七、生产部、安环部、督查办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八、全面推行使用非电导爆管进行起爆后,对仍违规使用火雷管进行单点炮作业的指挥、操作者将按1000员/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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