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加工部安全群监员岗位责任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08日

为进一步加强群监员的岗位责任意识,规范其日常工作行为,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监督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为班组当好安全参谋,认真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
二、 及时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地面调度指挥系统或值班矿领导报告。
三、 发现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四、 对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阻挠或打击报复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
五、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能力。在履行职责中要以身作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六、 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 ,帮助工人了解作业场所、活动区域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 参加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项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八、 本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后,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参与本班组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九、 监督公司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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