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1日

一、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禁违规组织施工。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工作前全面检查作业地点,严禁违章指挥。

三、必须熟练掌握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合理分工,确保质量,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四、必须按计划有序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作业。

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出现险情立即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

六、必须随时掌握作业人员的身体思想状况,严禁职工带病上岗。

七、必须经过安全和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