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一般从业人员保证安全七条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1日

一、必须熟练掌握作业场所和本岗位生产工艺、“三大规程”,确保工作质量,严禁违章作业。

二、必须保障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带病上岗。

三、必须掌握作业地点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四、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设施。

五、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六、必须遵守安全制度,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严禁隐患未排除继续作业。

七、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