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试验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1日

  1.定期试验
         (1)每年三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要将继电保护整定校验一次,同时要将六千伏电缆做一次电阻摇测和直泄试验一次。
         (2)每年三月十五日前对全矿接地电阻摇测,每两年做一次工频放电试验。
         (3)阀型避雷器每年要做一次电阻摇测,每两年做一次工频放电试验。
    (4)运行中35kv以下电气设备,每三年做一次绝缘油击穿试验,每年做一次绝阻试验,电缆每年做一次绝阻摇测,高压开关每年做一次直阻和绝阻测试。
    (5)各种绝缘用具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周期规定执行。
       2.新装电力电容器,应进行绝缘电阻、电容测试和交直流耐压试验,运行中的每三年一次。
       3.新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要按煤矿电器试验规程逐项试验。
       4.长期(井下三个月,井上六个月)停止使用或移动后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试验。
       5.井下漏电保护应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每月做一次试验,绝缘胶靴和手套每半年试验一次。
       6.以上各项试验要有分管技术人员参加,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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