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3日

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综合协调部门,肩负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各类信息调研、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职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党委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第2条 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安全宣教“十三法”法、推行“五精”管理,打造“九力”团队
第3条 负责公司安全宣传工作的总结归纳工作。
第4条 对安全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存档管理。
第5条 负责对主要领导下达的安全指令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第6条 负责做好安全信息调研,及时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本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负主要责任。
第8条 抓 中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力,教育效果不佳的,负重要责任。
第9条 因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导致的事故中,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部室内部发生各类文件丢失、损坏等问题时,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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