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5日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检查人员要组织人员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企业要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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