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2日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领导特种设备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地面厂、处、公司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
5、负责组织对地面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对矿、厂、处、公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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