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7日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矿。
        2 具体内容
        2.1 安全奖励
        2.1.1对举报违章、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并采纳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2.1.2处理和解决了较大的事故隐患者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2.1.3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及抢救伤员的有功人员给予200-1000元奖励。
        2.1.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奖励。
        2.1.5实现当月安全生产目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可享受全额岗位安全津贴。
        2.1.6每季度班组验收的优秀班组(95分以上)给予500元/班奖励。
        2.1.7每季度实现无违章班组的给予500元奖励。
        2.1.8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给予300元/人奖励
        2.1.9对年终评比获得安全先进的作业区、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励金额待定。
        2.2 事故考核
        2.2.1一般险肇事故:考核作业长、书记各300元;考核主要责任人300元,次要责任人2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人员200元,考核事故班长1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100元。
        2.2.2重大险肇事故:否决事故单位当月安全津贴;考核作业长、书记各500元;考核主要责任人500元、次要责任人3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各300元;考核事故班长2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200元。考核安全科长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办200元;。
        2.2.3微伤事故:考核作业长、书记各300元;事故主要责任人考核300元,次要责任人考核200元;考核事故班长100元;作业区其他管理人员2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100元;考核事故单位2000元,事故班长在作业区做检查。
        2.2.4轻伤事故:否决作业区当月安全津贴;考核作业长和书记、作业区安全员各500元,作业长在全矿管理人员会议做书面检查;主要责任人考核500元,次要责任人考核3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各300元;考核事故班长200元,班组安全员200元,安全互保对子200元;考核事故单位3000元;考核安全科长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办200元;考核机关承包人200元。
        2.2.5重伤事故:否决矿当月安全津贴;作业长和书记各考核3000元,作业区主要领导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作业长在全矿大会做书面检查;考核事故主要责任人3000元,次要责任人2000元;考核作业区安全员20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各1500元;事故班长1000元,班组安全员500元,安全互保对子500元;考核事故作业区6000元;考核安全科长3000元,安全主管2000,安全主办1500,机关承包人500元。
        2.2.6工亡事故:否决矿当月安全津贴;作业长和书记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各考核6000元,在全矿大会做书面检查;事故主要责任人考核10000元、次要责任人考核6000元;作业区安全员50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各考核3000元;考核事故班长3000元;班组安全员2000元,安全互保对子2000元;考核事故作业区20000元;安全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考核6000元,安全主管考核5000元,安全主办考核3000元;机关承包人2000元。
        2.2.7以上事故责任人触犯法律的由国家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2.8 以上事故矿长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进行考核。
        2.2.9外来用工发生工亡事故的,按宏兴股份公司《2011年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2.10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按宏兴股份公司《2011年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2.11新鉴定出职业病的,对相关人员按重伤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2.12一年内重复事故对作业区相关人员加倍考核。
        2.3管理技术人员由于工作失职、失管、失控导致发生事故经济处罚。
        2.3.1一般险肇事故:考核作业长、书记各500元,事故单位其它管理技术人员300元;安全部门由于失职、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长500元,安全主管300元,安全主办200元。
        2.3.2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考核作业长、书记各2000元,其它管理技术人员1000元;安全部门由于失职、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长2000元,安全主管1000元,安全主办500元。
        2.3.3微伤事故:考核作业长、书记各1000元,考核其它管理人员500元;安全部门由于失职、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长1000元,安全主管800元,安全主办500元。
        2.3.4轻伤事故:考核作业长和书记各3000元,考核作业区管理技术人员各2000元;安全部门由于失职、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长3000元,安全主管2000、安全主办1000。
        2.3.5重伤事故:作业长和书记各考核6000元;考核作业区管理技术人员各3000元;安全部门由于失职、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长6000元,安全主管3000,安全主办2000。
        2.3.6工亡事故:作业长和书记考核10000元;考核其它管理人员6000元;安全部门由于失职、失管、失控,考核安全科长10000元,安全主管考核6000元,安全主办考核5000元。
        2.4目标指标考核
        2.4.1工伤事故按以上考核办法考核。
        2.4.2岗位粉尘合格率未达标,考核主管作业区作业长、书记各5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人员300元;由于管理原因,使除尘设备无法开动或未开动造成粉尘浓度超标,考核生产科和设备科科长及主管人员各500元。
        2.4.3安全标准化班组不达标的,考核作业区作业长和书记各500元,考核作业区其他管理人员300元。
        2.4.4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没达标的,考核作业区作业长和书记各500元,考核作业区其它管理人员300元;由于管理原因未达标的,考核设备科科长及主管人员各500元。
        2.4.5、高度及以上危险源受控率、隐患整治与受控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证件有效率未完成指标,考核作业区作业长和书记500元,考核作业区其它管理人员300元;由于管理原因未达标的,考核安全科长及主管人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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